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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14:1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第二批)简章
根据实际教育教学需求,济南市教育局部分所属学校,计划招聘第二批山东生源的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已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并能按期取得2023年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3.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等16所学校计划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56人(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3年4月9日8:30-17:00.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将个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报名邮箱见附件2),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专业”,邮件附件大小不得超过5M。报名信息以招聘单位电子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接收的邮件为准。个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与山东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情况由招聘单位及时反馈给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无人员应聘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4月10日起(具体事宜详见招聘单位发放的考试通知单)。
考试分面试和试讲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语言表达、分析、应变等方面的能力。试讲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和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列为进入签约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与应聘人员办理签约手续。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考试,按重新组织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单位有权终止协议。对因违约、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在签约范围内由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关于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2023届部属公费师范生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
1.山东省实验中学东校0531-88798066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0531-8160511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0531-89616804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0531-55564229
7.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0531-87196700
8.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0531-81315161
9.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0.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0531-76412979
11.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0531-68626057
12.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0531-88965373
13.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0531-76412132
14.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小学0531-87206912
15.济南特殊教育中心0531-82972347
16.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0531-75706099
监督电话: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531-51708052
附件: